同期舉辦:2016全國機械密封應用技術高峰論壇
時間:2016年12月1日-3日 地點:上海新國際博覽中心
☆組織單位:中國通用機械零部件行業(yè)協會 上海通用機械零部件制造專業(yè)委員會
☆鳴謝單位:臺灣區(qū)流體傳動工業(yè)同業(yè)公會 德國機械設備制造業(yè)協會
上海市機械裝備制造業(yè)協會 日本流體機械協會
☆承辦單位:上海鴻炎展覽服務有限公司
☆市場背景:
2016第四屆中國(上海)國際密封產品展覽會由上海鴻炎展覽服務有限公司、中國通用機械零部件行業(yè)協會傾力打造的行業(yè)盛會,于2016年12月1日-3日在上海新國際博覽中心隆重舉辦。將吸引了來自美國、德國、法國、英國、意大利、西班牙、澳大利亞、日本、韓國等10多個國家和地區(qū)的500多家企業(yè)參展。通過展會資源,邀請全國、省、市、各相關科研單位、航空航天、石油、化工、汽車、電力、船舶、兵工、冶金、重裝、食品機械、紡織、煙機、縫制、鐵路、電梯、儀表儀器、通訊設備、通信、電機、工業(yè)應用、醫(yī)療設備等行業(yè)的公司決策層人士對“密封產品”的使用及研發(fā)進行研討、國際應用技術交流,提升行業(yè)整體競爭力,促進和提高我國密封產品的應用和制造水平。
自2013年以來已連續(xù)在上海成功舉辦了3屆,同期舉辦上海國際國際蒸發(fā)結晶設備與技術展覽會,受到行業(yè)和企業(yè)的一致肯定和積極評價,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行業(yè)影響力,也是具有一定國際知名度的密封行業(yè)專業(yè)會展活動之一。經第三方最終統計,在為期3天的展會中,有來自于境內外16個國家和地區(qū)的總計8200余人次參觀了SHEC2015展會。
◆展會宣傳與推廣活動
◇廣泛媒體宣傳:通過專業(yè)雜志、報刊、互聯網、新媒體等及時發(fā)布展會廣告及信息。
◇展會宣傳:參加全國各地的相關展覽會,廣泛散發(fā)資料,吸引潛在用戶,擴大展會宣傳。
◇主辦單位邀請:通過主辦單位獨有平臺邀請行業(yè)協會和團體、科研單位和院校等組織專業(yè)人士觀展。
◇寄發(fā)參觀券:通過各種渠道發(fā)放十萬張參觀券/展會邀請函。
◆展覽范圍:
▲ 產品及材料類:機械密封、橡膠密封件、工業(yè)密封件、填料密封、機械油封、彈簧機械密
封、金屬密封件、柔性石墨密封、干氣密封、閥門密封件、油封、汽車密封件、軸承密封
件、彈簧軸封、陶瓷閥芯、O形密封圈、密封墊片、密封墊、金屬纏繞墊片、硅膠密封件、
密封膠、聚四氟乙烯盤根、聚四氟乙烯、四氟橡膠尼龍密封、氧化鋁陶瓷密封環(huán)、組合密
封、密封器、纖維盤根、高強墊片、碳素纖維盤根、石墨盤根、石墨高強墊、紡綸盤根、
石墨卷材、碳纖維、填料、氟橡膠、進口密封件、石棉墊片、玻璃纖維密封墊片、毛氈密
封、石棉密封材料、密封膠、石墨、橡膠、丁腈、氟橡膠、硅膠、聚氨脂、耐油膠、聚氯
乙烯、其它密封原材料等 ;
▲ 測試與加工設備:成型機、周邊裝配生產線、測試設備等配套產品等。
◆展覽日程
報到布展:2016年11月29日-30日 開幕儀式:2016年12月1日 09:00-09:30
正式展覽:2016年12月1日-3日 撤 展:2016年12月3日 下午15:00
◆參展費用 (注:雙面開口展位加收10%費用)
◇標準展位配置(3m×3m=9㎡)
①場地租金、照明費、保安費、清潔及其它管理費。
②標準展臺:中英文楣板、9㎡地毯、長桌1張、折椅2把、射燈2只、220V電源插座1支、紙簍1個.
光地展臺:只提供參展空間,不包任何展架、展具、不含特裝管理費、電源費.
③在展覽會會刊上免費刊登參展企業(yè)及其展品文字簡介。
◇其它廣告與收費標準(注:如需戶外廣告請致電承辦單位)
1 產品發(fā)布會12000元一場(每場時間為45分鐘)
2參觀券廣告:( 3萬張)每1萬張收費10000元,獨家收費25000元。
3資料袋廣告:(1萬個)每5,000個收費12500元,獨家收費20000元。
4.拱門及氣球廣告:拱門8800元/展期,氣球6000元/展期。
大會會刊發(fā)行數量25,000本,提供給到場專業(yè)買家和主辦方數據庫內的重要采購商,會刊廣告將確保貴 公司在會中會后獲得更廣泛的宣傳。
◆展覽服務:
◇提供參展商手冊,詳盡闡述解答有關參展事宜。
◇免費在展覽會刊內刊登公司簡介及主要展品。
◇提供展覽會邀請卡、門票、展覽會資料。
◇協助展商辦理展位設計、布展、租用額外家具、電力設備,聘請臨時工作人員、翻譯、禮儀等事宜。
◇協助參展商辦理住宿、刊登廣告等各項事宜。
◇凡演示設備需水、動力電、壓縮空氣的單位,須于展前一個月申請。
◆參展程序:
1.企業(yè)確定參展后,向組織單位索取參展申請表(合同表)并填寫加蓋公章傳真或郵寄至組織單位;
2.雙方簽定參展合同,參展單位在5個工作日內支付展位定金50%或全款;如未按要求支付定金或余款, 組織單位將不保留所確認的展位位置。
3.參展商需在2016年10月20日前付清余款,否則主辦單位有權調整或取消其所定展位;
4.組織單位在收到展位全部費用后,展會開始前一個月內發(fā)郵件或快遞《參展商手冊》給參展商。 指導 參展單位做好各項備展工作。
5.主辦單位保留根據大會整體需要,最終調整展位位置的權利。